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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07   浏览量:10   信息来源:宣传部   作者:季嘉炜  编辑:孙康康   审核人:许子健

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拟申报人员尽快准备,经学校认定后报送泰州市委宣传部统一报送,逾期不予申报。

1.申报范围和要求:申报成果应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其他要求请具体参照附件2。

2.材料提交:4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送至宣传部季嘉炜处(电话:86150788)。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pdf

 

 

宣传部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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