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07 浏览量:10 信息来源:宣传部 作者:季嘉炜 编辑:孙康康 审核人:许子健
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拟申报人员尽快准备,经学校认定后报送泰州市委宣传部统一报送,逾期不予申报。
1.申报范围和要求:申报成果应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其他要求请具体参照附件2。
2.材料提交:4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送至宣传部季嘉炜处(电话:86150788)。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宣传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