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印发《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18 浏览量:11 信息来源:科研处 作者:陈明珠 编辑:孙康康 审核人:毕文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围绕加快构建我市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8+13+X”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线,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坚持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大力提升我市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布局建设,以提高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设立种质种源核心技术攻关、数字农业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未来食品关键技术突破、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与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等四个专题开展技术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支撑引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种质种源核心技术攻关专题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战略,围绕作物精准高效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设计育种、特优质稻麦重大品种选育等重点方向,积极打造适合本地种植、养殖的自主种苗品牌,培育“泰稻”“泰麦”等品种系列,围绕“姜曲海”“苏姜猪”“黑羽番鸭”“泰州鹅(苏牧鹅)”、河蟹等种质资源,开展优质高效粮食、畜禽、水产、果蔬等新品系培育,开发重大创新性新品种,推动实现高水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二)数字农业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专题
聚焦大田稻麦、设施园艺、畜禽水产等应用场景,围绕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和智慧管控等关键环节重大技术需求,重点突破高精度农用传感、农作物生长智能决策、高效能电驱动力、农机智能精准作业、设施果蔬绿色生产及提质保鲜等一批前沿关键技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加强数字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的融合创新,加快突破一批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和智慧管控等关键核心技术,更好推动我市设施农业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三)未来食品关键技术突破专题
践行大食物观,聚焦生物合成营养素、新型蛋白资源挖掘等领域,重点突破油脂、蛋白和功能性糖等营养素的绿色高效生物合成、食品新型蛋白资源挖掘与加工利用、食品新型资源风险因子高效识别与安全评价和特色农产品加工节能减损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未来食品生产新方式、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
(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与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锚定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全力攻克一系列制约绿色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聚焦于生态种植与养殖技术,重点突破稻麦优质丰产高效栽培关键技术、新型兽药与生物农药创制等应用技术,研发新型肥料与生物防治手段,减少化学投入品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维护土壤生态平衡,实现农作物和畜禽产品的绿色安全生产。支持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生态农业系统构建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
二、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产业定位,符合我市“大海新晨”现代产业体系,对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支撑作用,科研成果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2.申报单位为泰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自主研发能力,具备相关科研设施条件及工作基础,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将合作单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4.项目必须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研究内容应突出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目标产品。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实施周期2年。
5.鼓励申报单位与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新产品、新装备研发项目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
6.项目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项目立项后,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等原则上不得调整与修改。
7.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承建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组织方式
1.统筹采用“限额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组织。我院限报3项。
2.项目建设经费保障。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落实项目建设经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项目的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1.5,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注册为事业法人性质)单独申报的项目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5,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
3.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15万元;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5万元。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参照执行,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4.非企单位立项项目资金以“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报要求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组织。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市有关单位项目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驻泰单位、高校项目申报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组织推荐,其他院校及单位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申报。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头部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公司申报本项目,申报项目按在泰关联公司进行属地化管理,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存在严重失信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及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5.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7.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申报方式
1.启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
选择“事项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工科局)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市科技局1709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周一)10: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珠
联系方式:0523-86159926
邮箱:1540160538@qq.com
办公地点:明德楼4515
科学技术与产学研合作处
2025年4月18日
附件:泰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